巴菲特從不要求經理人做預測 就因為怕這個!
一家公司會出現鉅額虧損,負責人、董監事相關人員都難辭其咎,雖然法律可透過訴訟嘗試保護投資人權益,但也只能亡羊補牢;股神巴菲特認為,解決公司治理問題,釜底抽薪、最好的辦法就是慎選執行長。 轟動全國的樂陞案日前傳出投保中心對包括陳文茜、尹啟銘、李永萍等獨立董事、董監事、會計師等10位因疏失導致樂陞公司虧損超過35億,而提出聲請假扣資產。其中,李永萍因被查出有脫產嫌疑,遭高等法院裁准假扣押資產而再度成為媒體焦點話題。 一家公司會出現這樣的鉅額虧損,負責人、董監事相關人員都難辭其咎,股神巴菲特認為,法律訴訟、辭退執行長這些都是無濟於事,解決公司治理問題釜底抽薪、最好的辦法就是慎選執行長。 巴菲特認為,企業經理人應當是股東資本的管理人與守護者。最好的經理人在做商業決定時,像事業主那樣思考,將股東的利益放在心上。但即使是一流的經理人,其利益有時仍難免與股東衝突。如何減輕這種衝突、培養經理人的管理能力與精神,一直是巴菲特漫長職業生涯中致力的目標。巴菲特認為,要做好公司治理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經理人必須對股東開誠布公 對於這一點,巴菲特本人可說是徹底貫徹此原則,對波克夏股東實話實說(至少是根據他看到的事實坦誠相告),這可以從波克夏每年的年報可以看出。 波克夏的年報是以不浮誇出名,年報總是用常人能理解的文字和數據編制年報,而且讓所有人同一時間獲得同樣的資料。更重要的是,巴菲特和波克夏都避免做預測,因為他認為這種管理惡習往往導致經理人做假帳。 對巴菲特來說,這是一種DNA式的自我要求;但放眼企業界的做法,他卻哀嘆表示過,「企業界這麼做的人是少數。」巴菲特十分強調,這種揭露資訊的方式正是他以股東為本的態度表現。 2.執行長之遴選應特別小心謹慎 巴菲特認為將某種理論上的指揮系統套用在特定的商業處境上,往往不會有什麼好處。真正重要的是挑選能幹、誠實和勤奮的員工。擁有一流的經營團隊,比設計組織層級制度,釐清誰在何時該向誰報告些什麼更重要。 巴菲特認為執行長之遴選應特別小心謹慎,因為執行長與公司的其他員工並不一樣。 首先,企業缺乏衡量執行長表現的標準,又或者這些標準容易操縱,執行長的表現因此比絕大多數員工難評估。 第二,一般員工上頭都有必須接受績效考核的上司(上司因此有管好下屬的壓力),但執行長上頭沒有這樣的上司。 第三,董事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