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戀,不行嗎?心裡醫師:過與不及都不行
為什麼我們必須學會愛自己,但又不能愛得太多?在一片愛自己浪潮中,你一定要先搞懂「自戀」這回事。
扼殺事業有成大人物(尤其是男人,不知何故,有可能是因為睪丸酮作祟)的沉默殺手,我認為就是自戀。這個殺手比狂妄自大更厲害。女性亦然。這個殺手就是自戀。─班.艾佛列克自戀一詞已經紅遍大街小巷,如果納西瑟斯在天有靈,想必會感到無比自豪。瀏覽一下報章雜誌,觀看夜間新聞或日間脫口秀,聽一聽通勤族講手機,和隔壁鄰居稍微八卦一下,就會聽到這個詞一次又一次被提起。這兩個字被人人掛在嘴邊:一般市民、演員、社會評論員、治療師、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甚至連教宗也不例外。據說,目前正處於「自戀大流行」之際,所以不難看出這個詞何以無所不在。疾病流行有上升趨勢最容易成為大家討論的話題,特別是果真如班.艾佛列克所言,情況已經極為嚴重。
究竟自戀是什麼意思? 這個字眼這麼頻繁被提到且如此被恐懼,但定義卻模糊得令人難安。這個字眼已成為大眾化的辱罵,指的是過度注意自我─孤芳自賞、自我中心、自私、自負。媒體動輒把這個字眼冠在任何嘩眾取寵或是玩自拍玩到失控的名流、政治人物頭上。
可是自戀就只是這樣嗎? 只是虛榮?引人注意?自戀一詞的含意在心理學界同樣令人迷惑。自戀可能是一種令人不愉快而且普遍存在的人格特質,或是一種罕見而危險的精神疾病。儘管這些觀點還搖擺不定,也不明確,但是大家一致認同:自戀完全只有破壞性。
可惜,這個觀點是錯的。
自戀可能有害沒錯,網路上也充斥很多文章和部落格,訴說著因為極端自戀的情人、配偶、手足、朋友、同事而身受其害的故事,讀來令人心碎,也教人害怕,然而那只是自戀的一小部分,而非全貌。
我們都很害怕成為別人口中自戀的人,但自戀,真的不行嗎? |
適度的自戀是好的
現在,有一個令人意外的新觀點出現,認為自戀也一直在幫助人,甚至在我們的至親至愛和納西瑟斯一樣,有失去自己的危險時,為人帶來些許改變他們的希望。自戀不只是頑強的性格缺陷、嚴重的精神病,或透過社交媒體快速傳播的文化疾病。把自戀當成一個問題,就跟講心律、體溫或血壓一樣,意義不大,因為想要認為自己特別其實是一種普遍而正常的傾向。
過去二十五年來,心理學家蒐集的大量證據顯示,大部分人似乎都認為,自己幾乎比地球上其他人來得優秀。大量研究使人獲得一個必然的結論:自認不凡並非不可一世的混帳傢伙或是反社會者才有的心態。
舉例來說,有一個利用「自我量表」所做的研究,這份量表常被用來評估「自我提高」(Self-enhancement,一種過於理想的正面自我形象)。填寫問卷者被要求對自己各項特質做等級評估,包括溫馨、幽默、安全感、攻擊性。(「你認為自己是一般,還是前25%、15%,或10%?」)在各國所做一項又一項的研究顯示,絕大多數研究對象都認為自己令人稱道的特質比同儕多,令人厭惡的特質則比同儕少。華盛頓大學心理學家喬納森.布朗(Jonathan Brown)參考數十年來的研究後下了一個結論:「 大部分人不認為自己只具有普通水準,他們認為自己異常出色、獨一無二。」這個普遍的現象被稱為「 優於常人效應」。
這些結果或許令你擔心,因為剛好證明這是全球性的社會傳染病,但事實是,輕微的自大反而有好處。有不計其數的研究發現,自認優於常人者比自卑的人快樂、更善於社交,身體也多半比較健康。神氣活現自吹自擂的人有許多正面特質,包括創造力、領導力、高度重視自己,這些都有助於使人在工作上有所成就。他們美好的自我形象賦與他們自信,幫助他們忍受堅苦,就算是一敗塗地或蒙受可怕的損失之後亦然。
波斯尼亞戰爭的存活者就是絕佳例子。心理學家和社會工作者評估一群劫後餘生者的憂鬱、人際相處困難度以及其他「心理學上的問題」後發現,自認為高於平均水準者,其心理狀態優於自我觀感較切合實際者。同樣的模式也出現在911事件的存活者身上。自認為高人一等似可幫助悲劇的倖存者在面對未來時,比較不那麼恐懼,並懷抱較大希望。
反之亦然,認為自己無特殊之處者得憂鬱症和焦慮症的比例較高,也較不可能欣賞自己的伴侶。這並不表示他們的世界觀不對;和自視高的人相比,很多時候他們的世界觀反而比較正確,可是他們是犧牲快樂換取這個現實;他們看自己、看配偶、和看這個世界的觀點比較黯淡。研究員稱之為「悲觀而明智效應」。
這多少有點諷刺,因為這與我們以前所知道的自戀相反。覺得自己略優於別人不是壞事,覺得自己特殊反而有益。自戀是利還是弊,對健康有益還是有害,問題會出在哪裡?答案完全取決於自我陶醉的程度。
原來自戀有一個光譜。適度的自戀可以激發想像力,激發生活的熱情,分享經驗,拓展潛力,甚至可以加深對家人、朋友、配偶的愛。到目前為止,戀愛要成功最有力的指標,就是認為自己的對象比實際上還好。我稱之為「 透過關聯而覺得不凡」。
哈佛心理學家班傑明.雷(Benjamin Le)和東密西根大學的納塔莉.朵夫(Natalie Dove)最近參考一百多項共針對近4萬多名戀愛中人所做的研究,發現兩人在交往數週或數月後是否還在一起,不但與雙方是否擁有吸引人的個性、強大的自尊或親密感有強烈關聯,同時有很大程度取決於一方或雙方都有正向錯覺,亦即認為對方的聰明、才華、美麗皆優於客觀標準。認為自己與這個房間裡最棒的人攜手相伴,也會使人覺得自己特殊起來。
適度自我陶醉可以為愛情加分,但過度自戀卻可能使愛情減分,甚至摧毀愛情。當人對於自認為特殊的感覺依賴漸深,就會變得浮誇、狂妄自大,不再認為另一半是滿室之中最好或最重要的人,因為他們自己需要這樣的特殊感。同時,除了自己的觀點以外,他們無法從別人的觀點看事情。真正自戀之人就是如此,而且最嚴重時還會顯現出所謂「黑暗三性格」中的兩種特質,就是完全缺乏自責以及酷愛操控。
<文摘要來源>
《不用怕,自戀:找到愛自己剛剛好的位置,用自戀的正能量,點燃人生的活力與熱情》博客來:http://bit.ly/2slnv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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