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上班族」已經過時了!好上班族不當工作的奴隸
2014年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藍光教父中村修二最深刻、細膩的職場觀察,最大膽、犀利的職人諫言。「一旦失去職場上的自由,我們自然就會變成為工作而生的奴隸。」
許多美國年輕人和比爾蓋茲一樣,在學生時期就將自己的志願放在創業上。據說現在的哈佛大學宿舍裡,越來越多學生利用電腦來創業。而我因為發明藍色發光二極體而成名,所以也開始負責指導對發光二極體有興趣的學生們。不過,日本學生還是停留在畢業後想辦法擠進入知名企業的思維。至於美國則是有半成以上的學生想要自己創業。美國學生會有這種傾向,原因就在於他們瞭解自行創業能測試自己的實力。而且在成功創業後,還有機會獲取鉅額財富。
上班族要乖乖地當個「永遠的上班族」,不過是公司壓榨員工的藉口。 |
將創意和實力合而為一
如果你想在美國出人頭地,那麼將創意和實力合而為一,就可以為自己打下未來成功的基石。只要有實力,在職業上就不會只想當個普通上班族,會想讓自己一路走來都是卓越超群的領導者。當然,自行創業確實有一定的風險,難免會處於一翻兩瞪眼的抉擇上。就像之前日本流行的「高風險、高投資報酬率」一樣,自行創業的背後常會伴隨著這種性質。雖然有的創業故事會強調在零風險的情形下賺取利益,不過那種故事誇張到不足以採信。也許有人會認為該將眼光放在低風險高投資報酬率,但這種玩票性質的觀念還是不值得推廣。
而賭馬或賭船之類的博奕雖然很有趣,但這種興趣領域內的活動無法當成工作。所以,想要有高投資報酬率,就該把所有心思放在高投資風險的工作上。而你也為了能獲得勇氣與實力,開始產生不輸給他人的獨創性。
只是日本人有討厭高風險的傾向。或許這是因為日本以前是農業社會,所以不論任何事情都會認為一步一腳印地確實執行,才能有圓滿的結果。
這種觀念確實多少能讓日本獲得進步。日本人彼此間的信用經營,長期下來可以確保日本處於繁榮的景氣。所以我們的企業習慣,任何事情都要透過組織高層一一裁決。不管是何種經營上的意見,都要讓內部所有單位看過一遍公文,而且為了確保所有人的意見一致,還必須花上好幾天開會討論。在用掉許多沒意義的時間多費唇舌後,結果在執行上,卻用各種但書來限制計畫的進行。而我們的企業還自認為這種作風既然可以用於日本國內,當然也就能拿來和國外打交道。在國際化的潮流上,日本企業這種冗長無用的行為只會讓自己作繭自縛。
日本比外國還落後的理由之一,就是我們的企業不重視實力與能力,而是將頭銜和地位當成評價員工的基準。這種只講究虛名的作風,助長了進大公司取得名聲後,就能從此一路順遂的觀念。
然而國外企業不會將你的頭銜當成談生意時的標準,他們看重的是一個人在工作上能發揮出什麼樣的實力和能力。
所以當國外企業知道日本的大企業只會圈養一群只想從此一路順遂的上班族時,當然就不會把日本的企業人看在眼裡。因此我認為日本社會現在就該立刻拋棄「永遠的上班族」觀念。
以美國人的觀念來看,一個想在大企業中平步青雲的人,就要有獨力完成夢想的能力,否則就只是一個無能的傢伙。他們認為一個年輕人只會向他人誇耀自己在大企業工作,無異於對外宣稱自己無法獨立自主,是個只能依賴大公司過活的平庸之徒。
對這種人來說,想擠進第一志願和知名企業就只能靠努力用功讀書,所以他們的人生除了讀書之外就沒有別的。
我認為他們不過只是一群無聊透頂的人罷了。因為他們在讀書的過程中無法培養創造的能力,所以只能靠拼命做無聊的事來成就自己。當一個企業願意錄用大批這類無聊的人時,就代表這個企業本身早就充斥著無聊的體制。
我認為這些保有大企業習氣的公司,不過只是靠著一群沒有競爭力的人在打腫臉充胖子而已。想要在自由競爭的時代中存活,除了要有足以面對競爭的實力和獨立自主的行動力之外,更要有貫徹到底的堅強意志力。
可是,日本卻不鼓勵培養這樣的人才。要是日本的社會無法培養年輕人勇於創業,那麼我們的國家在這個世界上也就會難以立足。這種現象在我當年工作的日亞化學裡也出現過。對他們來說,挑選研發產品的研究者就該以學歷和名望為優先,但這種由日本社會培養出的迂腐觀念,完全無法創造出嶄新的事物。雖然日本現在只能靠研發產品來立國,但我們的社會風氣卻依然不願意培養研發產品的人才。
我認為在這個時代出生的優秀青年們很可憐,所以我才想貢獻自己的棉薄之力,幫助青年們靠實力拓展未來。
公司說的就是對的,個人說的就是錯的
而促使我這麼做的原因,就是我自己也是個過來人。雖然我當時研發出藍色發光二極體,以上班族的身分為公司賺取了龐大的利益,也幫公司申請了許多發明專利,但我還是因為那些專利權而告了那間公司。所以,為了讓大家知道日本企業的膚淺體制和我想幫助青年的決定有何關係,以下我將做個簡單的說明。我在1993年時研發出藍色發光二極體,後來在1999年時辭去德島日亞化學的工作。在當時,綠色和白色的發光二極體也已經正式量產,再加上紫色半導體雷射技術開始應用化,因此日亞化學工業從名不見經傳的鄉下小公司,一躍成為世界知名的大企業。雖然我剛進這間公司時,可以賣錢的產品就只有螢光體,而且從業人員大約只有180人,不過日亞化學的規模在那時迅速成長。
就在我研發出藍色發光二極體和藍光雷射後直到現在,日亞化學以此大約賺進了2千億日圓的資產。根據日亞化學所出版的宣傳手冊,可以瞭解2001年度的藍色發光二極體的銷售額,大約為600億日圓。
當時我對自己有辦法一個人研發出藍色發光二極體的事沒有顧慮太多,因此在沒有深入瞭解相關研發技術專利權的情況下辭職。但公司對於我這項能夠成為金雞母的研發技術,卻是在申請專利和登記專利時各給我1萬日圓獎金而已。而當年的我只是個涉世未深的上班族,也從未向他們要求加薪。
然而,我在向日亞化學表達辭意時,他們開出的條件讓我起了疑心。那就是他們要我在某個保密條款上簽名,之後就會用破格的待遇支付我6千萬日圓的退休金。那份契約內容就是希望我在3年內,不繼續研究藍色發光二極體必須用到的氮化鎵,還有不對藍色發光二極體提出專利申請。由於這些可疑的條件會讓我改良藍色發光二極體的研究停擺,並且使我喪失研究科技的自由,所以身為一個研究者的我便拒絕了這個可疑的契約。
後來在我前往美國兩天後,日亞化學用疑似對美國企業洩漏商業機密(主要是我在日亞化學所研發出的產品)為由對我提出了訴訟。我認為他們當時下的這一步棋相當地陰險。因為他們瞭解在日本無法提出這種程度的商業機密官司,但換成是美國就有辦法對我進行控訴。此外他們也沒有任何證據,只是單純「懷疑」我有洩漏商業機密的嫌疑而已。我那時根本沒想到日亞化學為了阻止我繼續研究,會如此不擇手段。但既然我當時決定不簽下那份契約,當然我也沒有必要為了日亞化學的控告而低頭。因為這不只關係著身為研究者的自尊,同時也是捍衛人類的尊嚴。
由於我不得不展開維護自身尊嚴的戰爭,所以我在藍色發光二極體的部分專利權上,也對日亞化學提出了求償20億日圓的訴訟。後來,這件事情也鬧大到新聞版面上,進而讓許多人知道我所遭遇到的事。
我對企業發起戰爭,目的是要為研究者的尊嚴討回公道。不管企業用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日本企業本質上就是將人類視為渣漬。日本企業就像是卓別林的電影劇情,把人類當成齒輪一樣利用。他們才會覺得滿足自己的想法,才是比任何事物還要高貴的觀念。只要是可以讓企業賺大錢,個人的尊嚴都可以輕易地糟蹋。如有不從,企業就會想辦法用威脅利誘的手段打壓不聽話的員工。畢竟人類的弱點就在於金錢和暴力,任何人遇到這種手段,馬上就會開始言聽計從。而當企業發現自己可以將員工當成機器人使喚後,企業就會開始顯現傲慢的心態。
<文摘要來源>
《去做狂野的夢:反抗、戰鬥、單刀直入,中村修二的職場哲學》博客來:http://bit.ly/2ut0K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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