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沒教的邏輯課:文字遊戲原來可以這樣玩



「邏輯力」就像武俠小說中的內功,一旦讓它打通做學問的任督二脈,讀書做研究的功力必定大增!

中國有句成語叫「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若用「什麼都刺得穿的矛」來刺「什麼都擋得住的盾」,矛跟盾哪一個會勝出呢?莊子與惠子在池塘旁觀魚,莊子說魚悠游水中很快樂,惠子質疑莊子:「你不是魚,怎麼知道魚的快樂?」莊子回答:「你不是我,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的快樂?」我們都聽過這些典故,但大概很少人知道它們跟邏輯大有關係。
前清華大學校長、中央研究院院士劉炯朗先生舉了很多有趣的例子,教你怎樣才是合邏輯。對於業務員華而不實的推銷術、政客亂開空頭支票的演說技巧,若用邏輯來一一檢視,便能發現其中充滿了許多似是而非的語言陷阱!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習以為常的說法,但哲學家跟數學家卻能從事物的表象發現其背後的規律。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習以為常的說法,但哲學家跟數學家卻能從事物的表象發現其背後的規律。

玩文字遊戲

「玩文字遊戲」是一個字或者詞有兩個不同的語意或解釋,混合使用時帶來有趣、混亂、荒謬的結論。有一句話叫「健康就是財富」,另一句話叫「財富不過是糞土而已」,所以,結論是「健康是糞土」。在這兩個句子裡,「就是」和「不過是」的語詞其實是不同的,但若只注意到其中的「是」字就是詭辯了。
再看英文的例子,「一個火腿三明治比什麼都沒有要來得好。」(A ham sandwich is better than nothing.)「沒有任何東西勝於永恆的快樂。」(Nothing is better than eternal happiness.) 把這兩個句子合起來,便得到了「一個火腿三明治勝於永恆的快樂。」(A ham sandwich is better than eternal happiness.) 但在這兩個句子裡,“nothing” 這個字的語意是一樣的嗎?答案肯定不是,這就是典型玩文字遊戲式的詭辯。

用胡言亂語轉移焦點

「胡言亂語」,就是讓聽的人根本不知道你在講什麼,糊里糊塗便接受你的結論。讓我舉個故事說明:有一天,3 個人到一間旅館投宿,管理員說:「3 個人共住一間房間,一個晚上30 元。」他們每人付了10 元就到房間去了。老闆後來跟櫃檯人員說:「收他們25 元就好了,你拿5 元去退給他們。」櫃檯人員想:「5 元還給他們,3 人沒辦法平分,不如我吞下2 元,只拿3 元到他們房間,讓他們每人退回1 元。」讓我們做個總結:有3 個人,每個人付了10 元,拿回1 元,每人實際付出9 元,3×9=27,櫃檯人員拿了2 元,27+2=29,但原來共是30 元,那不就是有1 元不知道到哪裡去了嗎?這是怎麼回事呢?如果,你把這個故事重新看一遍,你就會發現這根本就是胡扯,這些加減乘除簡直是亂攪一通。為什麼3 人一共付出的27 元要和櫃檯人員吞下的2 元加起來呢?完全沒有道理。
有一個人到餐廳裡吃飯,點了一碗牛肉麵,服務員下單後,他跟服務員說:「我不要吃牛肉麵,換成蛋炒飯吧!」服務員說:「沒問題!」蛋炒飯送來,他吃完蛋炒飯站起來就直接往店外走,服務員說:「先生,您吃的蛋炒飯還沒付錢呢。」
他說:「我為什麼要付錢?我吃的蛋炒飯是用牛肉麵換來的。」服務員說:「那您還沒付牛肉麵的錢呢!」他說:「我沒有吃牛肉麵,為什麼要付錢?」這要如何說清楚呢?我們可以說,他必須為擁有牛肉麵的權利付錢,有了擁有牛肉麵的權利後,是他自己吃下去呢?還是用來換一盤蛋炒飯呢?那就無所謂了。
「胡言亂語」的詭辯可以延伸到「轉移目標」的詭辯。例如:工程師想向公司申請買一部新電腦,在會報上,老闆從資訊教育的重要講起,講了一個小時,於是買新電腦的事就沒有下文了。這就是「顧左右而言他」。孟子去面見齊宣王,孟子問齊宣王:「大王,有位臣子把他的妻子兒女託付給一位朋友照顧,自己到楚國去遊歷,等到他回來時,卻發現妻子兒女在挨餓受凍,對這樣的朋友,他該怎麼辦呢?」齊宣王回答說:「和他絕交。」孟子又說:「有位執法官員不能管理好他的下屬,那該怎麼辦呢?」齊宣王說:「撤掉他。」孟子又說:「假如國君把國家治理得不好,那該怎麼辦呢?」此時齊宣王就採用了「顧左右而言他」的技巧來應付了。
「胡言亂語」的詭辯也可以延伸到「小題大作」的詭辯。例如:工程師要買一個新的滑鼠,他在送給老闆的申請書上先大談電腦對他的工作是多麼重要的一個工具,最後一句話是:「請批准購買一個新的滑鼠。」

以偏概全,在邏輯上肯定說不通

「以偏概全」用比較通俗的話來說,就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用古文來說,就是「以管窺豹,只見一斑」,就是透過一根竹管來看一隻豹,只看到牠身上的一個斑點;用印度的寓言來說,那就是「瞎子摸象」得出來的結論;用統計學的語言來說,「以偏概全」就是局部、不完整的抽樣。
春秋時代齊國的晏子是一位機智的外交家,他的身材矮小;法國歷史上的拿破崙,傳說中也是一個矮子(其實,他身高173公分並不算矮);鄧小平身高只有152公分;俄羅斯總理梅德韋得夫(Medvedev) 身高只有157 公分。若因此下了一個結論是:矮小的人都很有機智,那就是「以偏概全」。到一個地方去旅行,若遇到一個口出惡言的警察,你一回來後逢人便憤怒的說:「那個地方的警察粗魯無禮。」就是「以偏概全」做出的結論。

前因後果可能是一種迷信

引用正確的因果關係可以導引到正確的結論,引用錯誤的因果關係就會導引到錯誤的結論。例如:因為二手菸對健康有害,所以公共場所應該禁菸;二手菸對健康有害是正確的因果關係,所以公共場所應該禁菸是正確的結論。若換成說吸菸會讓皮膚變白,所以愛美的小姐們都應該吸菸;「吸菸會變白」是錯誤的因果關係,所以,「愛美的小姐們都應該吸菸」也是錯誤的結論。如何建立正確的因果關係,憑藉知識和經驗的累積,因此知識和經驗不足,會帶來錯誤的因果關係,但這是知識和經驗的問題,而不是邏輯上的問題。(講到導引階段就是邏輯了。)
有個很有趣的例子是這樣的:按照統計的結果,晚上打開床頭燈睡覺的小孩子,近視的比例較高。假如我們把這個統計數字認定為一個正確的因果關係的話,那麼我們的結論是:小孩晚上睡覺時,不要打開床頭燈。事實上,遺傳學發現有一組基因容易導致近視,同時,視力不好的父母傾向在陪小朋友上床睡覺時,把床頭燈亮著不關,這才把近視眼和床頭燈扯上關係了。對影響統計結果的因素不了解,會導致做出不正確的解釋,進而建立錯誤的因果關係。
「前因後果」就是把先發生的當作因,後發生的當作果,硬將兩件不相關的事連結起來。例如:「自從降低遺產稅的法令公布之後,交通意外死亡人數增加了,所以,我們必須取消這個法令。」因為「法令條件公布」發生在先,「意外死亡人數增加」發生在後,硬把這兩件事連結為因果關係,就推到「取消這個法令」這個結論了。所以,兩件先後發生的事,在沒有充分的驗證以前便連結為因果關係,是一個很危險的陷阱。
「前因後果」這種詭辯也是許多「迷信」的來源。在美國,看見一隻黑貓在你面前走過會帶來霉運,但是,在英國和日本,一隻黑貓在你面前走過卻是好運的預兆,這都是不當的前因後果所形成的迷信觀念。

<文摘要來源>

《劉炯朗不一樣的邏輯課》【全二冊】
時報悅讀網 http://bit.ly/2ugxD76
博客來 http://bit.ly/2ugWrMq
誠品 http://bit.ly/2gPzyec
金石堂 http://bit.ly/2gPAc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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