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長看這裡!你知道道路越多,交通會越不順暢嗎?



人類發明了城市,而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們也開創了一波又一波的文明高峰。但城市如何能為人類帶來最大的福祉?

傳染病將城市連結人群的巨大優勢轉變成死亡的原因。交通堵塞同樣也削弱了這項優勢,因為人們變得難以在城市裡四處遊走。過多的垃圾使城市街道成為健康的危險因子;過多的駕駛人使城市街道成了停車場。提供乾淨飲水需要工程的解決方式,但提供不壅塞的交通需要的不只是科技層面。我們的街道只有在用路人不過度使用道路時才能發揮效用,對此我們必須用上經濟學家的工具。開車創造了負面的外部性,因為一般而言每個駕駛人都只會考慮自己的成本與效益。駕駛人通常不會考慮他們開車上路會讓其他用路人的速度減慢。因此,修正外部性的最佳方法就是讓使用道路的人付費。
將飲水引入城內、將污水排出城外是一項艱鉅的任務,它挑戰了工程技術的極限。交通堵塞不僅是一項工程挑戰,同時也是一項心理挑戰,這主要是因為每一項改善可以改變駕駛人的行為,然而駕駛人的行為改變之後,卻實際抵銷了改善的成果。數十年來,為了解決車輛太多道路太少的問題,我們不斷鋪設更多的道路,但每開通一條新路或一座新橋,就會吸引更多車輛前來。經濟學家吉爾斯.杜蘭頓(Gilles Duranton)與馬修.特納(Matthew Turner)發現,汽車行駛增加的里程數實際上與新開通的道路里程數是呈一比一的關係,而他們稱這種現象為道路堵塞的基本法則。
交通堵塞不僅是一項工程挑戰,同時也是一項心理挑戰。
交通堵塞不僅是一項工程挑戰,同時也是一項心理挑戰。

從交通問題可以明顯看出,要滿足人們對免費事物的需求是不可能的。道路的建造成本昂貴而且使用的效益很高,但美國的用路人似乎認為免費開車上路是人權法案承諾的基本權利。蘇聯過去曾以人為的方式讓消費商品維持低價,結果造成商品架上空空如也,店門外則是大排長龍。基本上,當民眾可以免費開車行駛於城市街道時,就會產生相同的情形。
榮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加拿大經濟學家威廉.維克利(William Vickrey)想出改善交通堵塞的最佳方式。維克利首次思索大眾運輸的難題,是在1951年他參與市長的委員會,負責改善紐約財政的時候。維克利的任務是為地鐵釐定票價,他發現,「私家車與計程車的使用者,或許也包括公車的使用者,大體來說,這些人負擔的成本並不包括他們使用交通工具所增添的成本」。當我們開車時,我們認為自己應負擔的成本有時間、汽油與車輛的折舊,但我們通常沒有考慮到自己也將某些成本(如失去的時間)加諸在別人身上。我們不認為自己造成交通堵塞,因此,我們經常過度使用公路。
經濟學家面對這種問題,理所當然地認為應對駕駛人課以完整的通勤成本—這意謂著加徵一筆費用,使駕駛人負擔他們的車輛對道路其他部分加諸的成本。維克利在1950年代末期針對華府的公車系統提出他的核心見解,在報告中,他首次主張應針對駕駛人造成的交通堵塞向駕駛人收費。維克利受自己身處的城市所啟發,他的想法再次證明城市的創新具有自我保護的功能。在推行E-ZPass之前的數十年,維克利已經想到以電子系統來課徵堵車稅(congestion charges),而且他建議交通尖峰時間的堵塞情形尤其嚴重,此時應提高收費。
數十年來的經驗證明維克利是對的。鋪設越多道路,幾乎無法解決交通耽擱的問題,但堵車稅卻可以。1975年,新加坡推行簡單的堵車稅,凡是開進市中心的車輛均課以較高的費用。現在這套系統已經電子化而且更加複雜,城市因此不再出現堵塞的現象。2003年,倫敦開徵堵車稅,交通堵塞也獲得大幅改善。
那麼,為什麼堵車稅在美國如此罕見?這是因為政治的考量凌駕於經濟之上。對數千名駕駛人課徵新費用顯然不受歡迎,結果造成眾多駕駛人在路上動彈不得,白白損失數百萬小時的珍貴時間。維克利死於心臟病,他在深夜開車,被人發現俯靠在方向盤上已無氣息。我一直懷疑他在深夜開車是為了避開交通堵塞。
在美國,因交通堵塞而損失的時間,價值高達數十億美元,但在開發中世界,交通堵塞造成的損失更大。開發中世界的堵塞更極端,而且缺乏其他可替代的交通工具,例如地鐵。建築物低矮,因此市區更往外蔓延,加上可怕的人行道,使步行成為不切實際的選項。
在孟買這樣的城市,交通堵塞可以讓城市生活陷入停頓。因此對孟買而言,解決交通堵塞已不只是便利問題,也是為了確保城市能滿足最基本的功能,也就是讓民眾結合在一起。

讓城市更安全

城市連結人群的優勢,不僅受到交通堵塞拖累,也因為犯罪而失色不少。恐懼使民眾閉門不出,不僅切斷與他人的連繫,也無法享受城市生活的好處。恐懼是數千人擠進稠密城市之後最常出現的副產品。城市的群居生活有助於觀念與疾病的散布,但也容易助長犯罪。
數世紀以來,城市騷動的威脅迫使市民不得不以繳稅與犧牲自由的方式來尋求安全。
近代警察的雛型出現於路易十四(Louis XIV)時代的巴黎,當時的巴黎或許是歐洲最大的城市,而且顯然充斥著暴力與騷動。事實上,巴黎首次成為「光明之城」(City ofLight)是在17世紀的時候,當時主掌治安的官員開始推行大規模的街燈計畫,使夜晚的巴黎不再那麼危險。
美國惡名昭彰的銀行大盜威利.薩頓(Willie Sutton)曾說,他搶銀行是因為「那裡有錢」。但從絕大多數的例子來看,犯罪其實多半是窮人搶窮人。犯罪被害人通常是貧窮的年輕男性,就像犯罪加害人一樣。主要原因在於人們參加犯罪幫派是為了尋求保護免受其他罪犯欺凌。
在世界大部分地區,犯罪不成比例地集中在城市地帶。1989年,人口超過百萬的大城市中,有兩成以上的居民曾在前一年成為犯罪被害人,另一方面,在人口不到1萬的小鎮裡,曾經受害的居民不到1/10。1986年,平均來說,城市人口增加一倍,謀殺案發生率就增加了25%。
城市容易出現犯罪,主要是因為來到城市的窮人也帶來了貧窮的社會問題,如犯罪。城市也助長犯罪,因為城市地區人口非常集中,這些人全是潛在的受害者。在渺無人煙的鄉村道路上當小偷恐怕難以維生,反觀地鐵的人潮卻提供大量的錢包讓扒手竊取。我曾經估算過,都會地區犯罪的平均所得要比都會以外的地區多了兩成。
城市與犯罪之間的連結,也反映出在龐大而通常彼此互不相識的城市中執法的困難。在《妙探尋兇》(Clue)這款遊戲裡,玩家要抽絲剝繭剔除疑犯才能找到殺人兇手。真實世界的警察通常也是如此,不同的是,在城市中調查變得更為困難,因為有太多嫌疑犯需要查證。根據統計,城市人口每增加1倍,成功破案的機率就減少8%。
犯罪率與城市規模有著可靠的相關性,但犯罪率在各個城市與不同時間的差異,通常與執法、所得或任何可測量的事物無關。里約貧民窟的幫派動不動就開槍,但孟買的貧民窟卻相當安全。儘管《貧民百萬富翁》(Slumdog Millionaire )呈現出犯罪橫行的樣貌,但孟買的整體犯罪率在印度所有城市來說算是非常低的。孟買的貧民窟缺乏一種我在里約貧民窟或1970年代紐約貧困地區感受到的危險氣氛。這種差異不是因為孟買警方在治安維護上做得很好,而且實際上孟買還比里約窮困。
孟買貧民窟的安全無虞,最好的解釋是:這些地方雖然窮,卻是功能良好的社會空間,它們就像珍.雅各50年前的作品《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中描述的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這些地區的居民會留意街頭巷尾的風吹草動。一有不法的行為馬上就會糾舉出來,然後予以處理,只不過這些行動不是來自警方,而是社區的自發行為。

<文摘要來源>

城市的勝利
《城市的勝利》
時報悅讀網:http://bit.ly/2flrJ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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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品:http://bit.ly/2wytC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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